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精神,推进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加强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促进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共享,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进一步推动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虚拟现实教育应用研究院将于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4日举办虚拟现实技术教育应用研讨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8月1日-8月4日,8月1日报到,8月4日离会;
地点:哈尔滨。
二、会议主题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理念和思路;
2.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
3.高等院校实验室及实验教学信息化建设;
4. 虚拟现实技术在高校教育教学、实验、实践教学中的应用与发展。
三、参会人员
1.各高校实验教学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及教师;
2.各高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3.各省、市教育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人。
四、拟邀请领导专家(排名不分先后)
李 平:博士,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副主任,中国高教学会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副理事长,虚拟现实教育应用研究院院长。
王宏宇:高等教育出版社定制服务与培训部主任。
熊宏齐:东南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
周勇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副秘书长,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副部长。
胡今鸿:哈尔滨工程大学教授、党政办公室主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副理事长,曾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秘书长。
滕利荣:吉林大学教授、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生物/食品学科组组长,国家级生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
梁延德:大连理工大学教授,国家级工程训练中心党委书记,教育部工程训练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工程练学科组组长。
孙建林:北京科技大学材料学院首席教授,国家级材料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材料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主任,新材料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文福安: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国家级电子信息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副主任,北京邮电大学网络教学系统研究中心主任,虚拟现实教育应用研究院副院长。
刘俊波: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装备处处长,虚拟现实教育应用研究院办公室主任。
张新民:河南理工大学教授、万方科技学院院长,河南省教育评估中心副主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毛继泽:哈尔滨工程大学教授、本科生院副院长,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孙 静:山东科技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副院长。2017年负责的煤矿工作面采煤机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成为首批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廉小亲:北京工商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教授、副院长。2017年负责的加噪语音信号滤波器设计及应用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成为首批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赵 明:首都医科大学化学生物学与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基础与专业药学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主任。2017年负责的药学安全实验教学虚拟仿真项目成为首批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五、联系方式
姜亚茹 18396881162
高佳瑜 13811860714
王一名 18210359978
刘 冰 13681099099
邮箱:vr@zbzxvredu.cn。
六、注意事项
会议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不安排统一接送;
2. 会议通过邮件报名,请于 7月20日前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发至会议邮箱vr@zbzxvredu.cn;
3. 报名:为保证培训效果,同时考虑接待能力有限,本次会议有人数限制要求,额满即止。会务组将依据报名顺序安排参会,并将报到通知及会议日程发至参会人员邮箱;
4. 住宿:由于酒店房间数有限,会议原则上会按照老师意愿安排房间,如有特殊情况,会务组将依据住房情况酌情安排;
5. 会议费: 1000 元/人;
6. 缴费方式:收到会务组发出的报到通知邮件后两个工作日内,电汇到指定账户,会议费发票统一由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开具。
<注>:电汇为唯一缴费途径,不接受现场刷卡或现金,请汇款时一定备注好您的姓名及开发票信息。
缴费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
银行帐号:0200207919200001720
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00883463B
地址、电话: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010-62514732。
附件: 报名回执表
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
2018年6月1日
附件:
报名回执表 | ||||||||
单位名称 | 主要联系人 | |||||||
通讯地址 | 电话 | |||||||
姓名 | 性别 | 职务职称 | 手机 | 邮箱 | 住宿意愿 | 是否已汇款 | ||
单住 | 合住 | 是 | 否 | |||||
发票说明 | 发票抬头 | 备注 | ||||||
税号 | ||||||||
发票是否合开 | 合开( ) | 单开( ) | ||||||
已汇款请填写下表信息(如先报名后汇款请更新下表信息并重新发送至会议邮箱) | ||||||||
汇款说明 | 汇款人姓名 | 备注 | 请于7月20日前将会议费汇款至装备中心账户,7月20日前汇款的老师可在报道时领取发票。逾期汇款的发票会议后邮寄(预计9月15日后邮寄)。 | |||||
汇款号码(或账号) | ||||||||
汇款时间 | ||||||||
汇款留言 | 学校+汇款人姓名(如一人代汇多人会议费,请注明参会人姓名) | |||||||
注: 1.本回执请详细填写,以便联系,会议后续通知将按此回执寄发; 2.本回执请于7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研究院邮箱vr@zbzxvredu.cn,逾期将不计入统计; 3.参会人如有特殊要求请在表中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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